都大提举茶马事
官署名。宋代设榷茶买马司,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详见“茶马司”条。
官署名。宋代设榷茶买马司,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详见“茶马司”条。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属于法律科目。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 宋于雍熙二年(公元985年)置明法科,兼习三小经。景
官名,汉置,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丞。参看“邑令”、“县丞”条。
指辅佐国君治国的重臣。《汉书·张敞传》:“国辅大臣未褒,而昌邑小辈先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少府监织染署次官。唐初为织染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685)监去方字,为织染丞,置二员,正九品上。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少府监织染署亦置,从七品。
官名,汉置,西汉属各卿,东汉属郡国,掌河渠水利等事,有时与水曹掾史并置,位在其上,也称监都水掾,也省称都水。其后,魏晋沿置。参看“都水”条。官名。金都水监的属官,与都水监丞共掌分治监之事,见“分治监”
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光绪会典》中作档房,《清史稿·职官志》则作清档房。掌管吏部档案。设官有清字堂主事二人,另外,《光绪会典事例》卷一四七《书吏事例》中有堂书九人,应是清档房与本房所属吏员。
官名。隋朝都水台所领下津属官,每津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名。清朝翰林院长官。总领侍读学士以下翰林官,掌国史笔翰,备左右顾问。顺治元年(1644)设。汉一人,正三品,兼礼部侍郎衔。十五年,定为满、汉各一人。雍正八年(1370)升从二品。乾隆五十八年(179
官名。南朝梁时侯景置。《梁书·简文帝本纪》: “侯景遣卫尉彭㑺、 厢公王僧贵入殿, 废太宗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
官名。战国楚置为工官,掌冶铸器物。《铸客鼎铭》: “铸客为大句(后)脰(厨)官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