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筹画海战,考核教育、测绘等事。辖谋略、教务、测海三科。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六人,艺师二人,艺士三人,录事六人。三十四年,改称筹备司。宣统元年(1909),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筹画海战,考核教育、测绘等事。辖谋略、教务、测海三科。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六人,艺师二人,艺士三人,录事六人。三十四年,改称筹备司。宣统元年(1909),并入筹办海军事务处。
官名。北齐为长秋寺奚官署次官,以宦者充任。隋、唐为奚官局次官,员二人。隋初隶内侍省,从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复用宦者,正九品下,隶内侍省。参见“奚官令”。官名。隋、唐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 四月置,掌管宿卫事务,领朱衣直阁,并给仪从。多由侍中、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名。清初设热河副都统,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始改设都统,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兼管热河地区(今属内蒙古自治区,一部份属河北省)蒙古人民事务,驻扎热河。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刑部司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署名。即“户部北京清吏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
官名。三国吴孙皓所置太后三卿之一。升平为昭献皇太后宫号。见《三国志·严畯传》裴松之注引《吴书》。官名,三国吴置,掌宣本宫命等。升平为昭献皇太后宫号。《三国志·吴书·严畯传》:“久之,以畯为尚书令,后卒
南朝梁、陈中军、中卫、中抚、中权将军的合称。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太子饮膳,隶储政院,设于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卿四员,少卿、丞各二员。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属储政院。秩正三品,掌皇太子饮膳之事。设卿、少卿、主事、
周朝天子所命卿大夫士。又分内命夫和外命夫,内命夫指在内宫供职者,外命夫指在朝廷任职者。《周礼·天官 ·阍人》: “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辟。”1、指古卿、大夫和士。2、指宫中和朝中的大臣。因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