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都总管
官名。金置,为路总管的主官,见“路总管府”。
官名。金置,为路总管的主官,见“路总管府”。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光绪二年(1876)始设。三十三年,定制为正一品,特简。掌处理重大国际交涉事务。无定员,有事权置,毕乃省。其属官有头等参赞官、头等通译官等。参见“出使大臣”。
官名。东汉末、三国魏置。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的属官。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属吏,掌屯田事务。典农功曹也称“典农纲纪”,见《三国志·魏书·邓艾传》。
官署名,汉置,设于洛阳南宫,掌著书和藏书。《后汉书·安帝纪》:“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注:“《洛阳宫观名》曰:南宫有东观。”
1、小官、最小的官。2、官吏的谦称。
太平天国东王以下各王男系前辈之称谓。依太平天国前期定制,东王以下各王男系前辈称国伯,亦称国叔,官爵约于燕王、豫王、侯、丞相相等。按制,国伯衙可置协理一人,尉十人,伺四人,皆职同总制。
官名,俸六百石,前后汉皆置,掌审判诏狱罪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廷尉”条。
官署名。唐武则天文明元年(684)改御史台为肃政台,光宅元年(684)分置左、右,按右台监察京城外文武官僚; 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右御史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甸祝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下设甸祝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场用语。宋朝举人不在原籍,于其他州府参加乡试取解,称寄应。宋制,应解试者不在原籍,而在其他州府参加考试者,称为寄应。考取后即由该地发解。
①秦朝以前大体指乡级政府治事之所。汉朝沿用。②汉朝亦指三老、孝悌、力田等协助郡县治理一乡事务的官吏。通常由政府选任,无一定执掌,有位无禄,与郡县属吏不同。或以为有秩、啬夫、游徼也属之。隋初指州都、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