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职
周朝诸侯向朝廷及小国向大国交纳规定的赋税。《谷梁传·庄公三十年》: “贡职不至。”《礼记·月令》: “贡职之数。”
周朝诸侯向朝廷及小国向大国交纳规定的赋税。《谷梁传·庄公三十年》: “贡职不至。”《礼记·月令》: “贡职之数。”
官名。元朝置。中都威卫使司长官,秩正三品。下设副使、佥事等职。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上尉或中尉充任,掌航海事务。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仲父房兵马之事。设详稳。
官名。辽朝多以太子或亲王任此职,统领北枢密院政事。
官名,汉置,掌铸钱。见《汉印文字证》。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原为安抚司,武宗至大二年(1309)七月改为宣抚司,迁治茂州汶川县(今四川汶川),治松州,潘州、叠州、宕州、威州、茂州(今甘肃岷县至四川汶川一带)地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八人,简任。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参订章制。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明朝大理寺置,一人,正四品。详见“大理寺左少卿”条。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左尚方丞置,为左尚署次官,五员。初为正九品上,玄宗开元(713—741)初升为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