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举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礼部置。掌有关学校、经籍、科举、发解、省试及讲筵史官赐书修书之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礼部置。掌有关学校、经籍、科举、发解、省试及讲筵史官赐书修书之事。
指帝王的母族、妻族,即太后、皇后、嫔妃的家族——娘家人。《史记·外戚世家》:“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皇帝用药。置提督太监正、副二人;近侍、医官无定员。与太医院相辅。凡皇帝有疾,御医诊毕将药方送入,御药房用金罐煎成进上。罐口以“御药谨封”缄记。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掌皇帝所用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米仓中士,正二命;米仓下士,正一命。掌米的收藏。《周礼》无此官。
官名,汉置,为郎官中的骑兵将领,太平之年掌守护宫殿门户,战争年代也领兵征伐。《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汉书·高惠高后
官名。即典饎。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784)置,一人,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
官名。东汉置,亦作使匈奴中郎将或匈奴中郎将。监护南匈奴单于,参预司法事务,并助南匈奴防御北匈奴的侵扰。员一人,拥节,秩比二千石。设官府,官属不固定,随事而置,主要有副中郎将、副校尉、司马、从事、掾史等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山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乾隆十四年 (17
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右选之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兴圣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