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治委员
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太后的别称。《汉书·董贤传·赞》:“董贤缢死,丁、傅流放,辜及母后,夺位幽废。”
官名。太平天国晚期设置。《幼主封杨庆善等爵诏》有“并诏升封正副典宗亲,职同又副掌率。”其职掌无明确记载。太平天国晚期对癸好三年(公元1853年)以前参加起义的勋旧一律称之为开朝王宗,所以典宗亲可能是掌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毅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于监生、甲兵内选充,掌文书档案等事务。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军都部署司副长官。亦临时委任,收兵卸职,仍回本任官。
宰相与执政合称。北宋前期,宰执包括宰相、参知政事和枢密院长官、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左右仆射兼门下、中书侍郎为宰相,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长官、副长官为执政。元朝包括中书省右、左丞
官名。简称江西司郎中。①明清户部江西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江西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江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
官署名。元置,秩正三品。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以蒙古侍卫总府依五卫之例建为指挥使司,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奏改为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后定置都指挥使三人,秩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人,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诏举,韦正贯及第;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诏举, 宋昆及第。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分东、西二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