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与武备院、奉宸苑合称“内三院”。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阿敦衙门”,以大臣、侍卫等管理,康熙十六年(1677)改是称。下设左、右二司,并辖上乘御马厩、
明制,官员考满后升任,称为升迁。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汉代对于从事若干职业的人不许入仕。汉初规定商人及其子孙不得入仕,如《汉书·食货志》记“孝惠、高后时,市井子孙不得仕宦为吏。”同书《贡禹传》记“孝文帝时, 贾人、赘婿皆禁锢不得为吏。”
①吏名。宋朝殿中省尚舍局、尚辇局属吏。宋徽宗崇宁二年 (1103),改次供御置。参见 “次供御”。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亦称“正俸”。区别于恩俸、养廉、津贴等额外待遇。
满语官名。又作“乌尔哈伯喀达拉喇哈番”。汉名为司牲官,即礼部属官。正八品。专司牧养牛羊事。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川泽。《礼记·月令》:“命泽人纳材苇。”官名。掌管川泽水草地区。《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命泽人纳材苇。”
官名。西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始置,掌管屯田事务,治所在车师前王庭,隶西域都护,单独设府,有丞、司马、候等属官。所领吏士亦任征伐。秩比二千石。新莽至东汉初或置或省。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后74)复置二
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魏书·太宗纪》:“车驾自大室西南巡诸部落,赐其渠帅缯帛各有差。”渠通巨,渠帅即大帅,也称渠率、渠长、渠魁,一般用于敌军主将或地方少数民族首领。《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用兴法,诛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左侍禁置,为正九品武阶官,属小使臣。官名。宋代武职分五十二阶,其中有忠训郎、忠翊郎两阶。见《宋史·职官九·国朝武选》。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供大臣、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