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指泉府官员,参看“泉府”、“泉布”条。
官名。南宋置为殿前司长官,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掌诸班直禁军扈卫之事。武官名。南宋置,见“殿前司”。
官名。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及十六国后赵皆置。典刑狱。官名。见“公府理曹”。
官名,西汉置,也称京兆尹丞,为尹之佐官,共二人,助尹掌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官名。唐初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承务郎,咸亨元年 (670) 夏旧称。员一人,从五品,掌受付诸司之事,举正稽违。如缺官,则以左司郎中兼行其职。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为五品寄禄官
明朝按察司佥事之别称。
官署名。清朝顺治(1644—1661)初年设。掌陈设御用武备、修造器械及赏赐支放诸事。以三旗侍卫三人综理。属官有员外郎四人,笔帖式十五人,库掌三人,库守二十四人。顺治十一年(1654),改为兵仗局。
官名。北周置。侍卫皇帝左右,佩承御刀。其下设小承御大夫,小承御上士,承御中士,承御下士以佐其职。一说为正五命。
铨选制度。清朝吏部任用官员之方法。指列于月选班秩者,尽先授官之例。凡京察列于一等之官员,京官七分之一,笔帖式八分之一,皆得尽先授职。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专司粮储及盐务。雍正十三年(1735)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停大梁道兼理之责。专职道员名。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唯河南置粮盐道一人,兼理粮政与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