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朝北面官,总典群牧使司官员,总领诸路群牧文书簿册之事。
武官名。春秋时晋国中军尉有佐,《国语·晋语八》“问于伯华”注:“伯华,羊舌赤,鲁襄三年(公元前570年)代父职为中军尉之佐。”参见“军尉”。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军官。北皮室军长官。多以勋戚及亲信大臣任之。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初掌鸟枪、火药事。乾隆五十一年(1786)分设“御鸟枪处”后,专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设库长二人,库守九人。官库名。清置,属内务府,掌配造和收发火药铅砂事务。主官有
警察职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法部规定,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须听任检察官办理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卫处主事”。
参见“左外兵郎”。
官署名。即“宾客清吏司”。
见“录白”。
宁东、宁西、宁南、宁北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