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度使判官
官名。辽朝节度使司官员,协助节度使处理日常事务。统和元年 (983),圣宗下诏,谕“诸道节度使判官……当执公方,勿得阿顺。”
官名。辽朝节度使司官员,协助节度使处理日常事务。统和元年 (983),圣宗下诏,谕“诸道节度使判官……当执公方,勿得阿顺。”
三公之府。《汉书·丙吉传》: “吉曰: ‘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窃陋焉。’”“公府不案吏,自吉始。”两晋南北朝三师、二大与三公并号八公,其府皆称公府。古代诸侯国国君之府称公府。《左传·昭公四年》: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一鄙行政事务的长官。《周礼·地官》:“鄙师,每鄙上士一人”,“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则掌其戒令。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媺恶而诛赏。岁终,则令其鄙之政而致事”
官名。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司门郎而置,为尚书省刑部司门司长官,置一员,正五品上,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道路遗失之物;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为司关大夫,咸亨元年 (670) 复为司门郎中。北宋
官署名。元朝置,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掌必呈(又译必赤里,今青海贵德)吐蕃部族。设达鲁花赤二员,万户四员。
清末所设之新式学堂。光绪二十四年(1898)创办。置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一人,总教习一人。分诗、书、易、礼四堂及春、秋二堂。二十六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停办。二十八年复校,增设预备科 (政科、艺科)
官署名。辽朝食盐官卖机构。太宗时,辽得十六州之地,置榷盐院于香河县,官卖食盐。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在河渠之地,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
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此外,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如雍正四年 (1726),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革去黄带子 (清宗室之标记),易为民王。
即“直隶清吏司”。
“长流参军”代称,意即长流曹长官。见《宋书·颜师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