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直学士
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从四品,不限员额。其应奉文字者,衔内带知制诰。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当为沿金制而设。
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从四品,不限员额。其应奉文字者,衔内带知制诰。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当为沿金制而设。
官吏名。唐朝始置。诸府州及方镇皆置孔目院,设都孔目一员,下设孔目若干,掌文书簿籍或财计出纳之事。因军府细事皆经其手,一孔一目无不综理,故名。玄宗开元五年(717)集贤书院曾置,员一人; 左右神策军亦各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原设财用库、盈益仓,文宗天历元年 (1328) 併为财用所。置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名。三国魏置,为公主属官。九品。官名,三国魏置,为公主属官,掌督巡夜吏卒,九品。
即“奚六部秃里太尉”。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修理钟表。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邮传部的副长官。见“邮传部”。
官名。唐朝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郊社署次官,隶太常寺,各置一员,从八品上。
官名。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法司事。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法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明朝永乐时,南京官署均移迁北京,仅留礼、刑、工三部各一侍郎。仁宗以后,又补设各官,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置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都察院,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官;通政司,设通政使、右通政等;大
章奏程式。汉朝尚书所拟章奏,文中必须有“敢告之”字样乃下。据《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尚书言左右丞,敢告之如诏书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