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枢
签书枢密院事省称。
签书枢密院事省称。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主监试经。南朝宋置,属内职掌人,为流外官。官名,汉置,为司隶校尉及诸州刺史属吏,为假佐之一,主监试经。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土地局,将财政局办理土地行政事项归该局主管,主官为局长。
官名。明末置。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赐上方剑,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权在总督、巡抚之上。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掌管入居中原地区的敕勒族事务。《晋书·赫连勃勃载记》: “(勃勃)祖豹子招集种落,复为诸部之雄,石季龙遣使就拜平北将军,左贤王、丁灵单于。”
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见“牌符”。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大通三年(529)置,以取代执义将军,专施用于境外,拟猛烈将军等号。
官名。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宋初存其名,后不复置。辽朝南面官,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分左、右。
“并州尚书省”的简称。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员、副护军二员,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员; 统军五员、别将十员,分掌领亲、勋卫及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