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江浙行省。置司于福州路、分管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延平、汀州、漳州八路军政,辖境包括今福建全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江浙行省。置司于福州路、分管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延平、汀州、漳州八路军政,辖境包括今福建全省。
官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祠部曹长官通称,亦称祠部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多以明礼通儒充任。魏、晋、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
也写作魁帅,对山贼匪盗叛逆者之首领的泛称。《三国志·魏书·赵俨传》:“诸奸结叛者八百余人,散在原野,惟取其造谋魁率治之,余一不问。”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官名。辽、金都元帅府长官。金从一品。元初诸将仍沿用此称,无定制。世祖以后,置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以宣慰使兼都元帅,从二品。官名。唐以舒王谟为荆南等诸道行营都元帅,都元帅自此始,为实掌兵权者;唐末以此授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光绪三十二年(19
宋朝干办公事省称。参见“干办公事”。
官名。清朝西藏嘎厦所属官员之一。隶于噶伦。办理文书交际之事。设六品官二人。遇有缺出,以小中译、嘎厦卓尼尔升补。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六品,属唐古特文官。前藏员额二人,为噶厦办事处秘书; 后藏员额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掌征南苑地赋,并治园庭事务。顺治十六年(1659)设,额定一人,正五品。初隶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都虞司,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
官名。即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武官名。后梁始置侍卫马步军,是禁军中的一支,后梁太祖朱温曾以其外甥袁象先任左龙虎军统军、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当时侍卫亲军以都指挥使为统帅,其他禁军则以统军、军使为统帅。后
官场用语。南宋初,流落金朝人来归,称为归正人。有官人归正,即恢复原有官职,多注授不厘务差遣。士人归正,许于所在州军入学就读或赴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