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知五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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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赴任公参

    元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定散府州县赴任官,其任职地离上司百里之内者各须至上司衙门公参,任职地离上司衙门百里之外者,惟须向上司衙门报告到任月日,上司官不得非理勾扰,失误公事。

  • 尚冠奉御、副奉御

    官名。元置,掌御用冠帽。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 地方行政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地方官制变更,考核地方官吏,管理各省官立行政局所之废置、分合,各省官员选举任用之注册存案,地方衙门官员裁汰革除等事。置员外郎一人,总

  • 工官长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 内史尹氏

    官名。始见于西周中期以后铜器铭文,为内史类史官长官。参见“内史”。官名。即内史尹,西周设置,为内史之长。《楚��》说:“内史尹氏册命楚。”(《考古》1981年第2期)其职掌

  • 西杀

    官名。突厥领兵官,即“右杀”。突厥武官名,即右卫。《资治通鉴》唐天宝元年:“以其子葛腊哆为西杀。”注:“突厥以其亲属分掌东西兵,号左右杀,亦曰东西杀。西杀,右杀也。”

  • 操江御史

    官名。明朝南京都察院专管上下江防之事的御史。

  • 干办公事

    官名。宋朝置,简称干办官、干办、干官。旧称勾当公事,后避宋高宗赵构名讳改。为制置使、总领、安抚使、镇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茶马、都大提举坑冶等属官,分掌有关具体事务。官名。详见“干办”条

  • 治书史

    乡官名。晋朝千户以下乡置,位次啬夫。

  • 吏部天官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吏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吏部天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