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漕科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额设经承一人。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属。额设经承一人。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交通事项。
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见“河道总督”。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凡外官缺出,依例坐补原缺。外官病痊起用,终养事毕开复者及霉烂仓谷、亏空钱粮全完开复者,亲老告近改选者,俱坐补原选之缺。其原缺系月选之缺,在部候补;原系调之缺,赴该省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为郎官之一,属户将,位郎中,秩比三百石,掌宿卫宫殿门户。东汉省车、户、骑三将,郎中并属左、右、五官三署,不复有户郎。官名,也称户郎中,分左右,隶属左右户将。汉置,掌守卫宫殿门户,
官名。明洪武年间置纳溪、白渡、顺龙等盐马司,其长官称令,掌卖盐买马事。见《明史·职官四·盐课提举司》。
官名,秦汉皆置,掌侦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候、司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属官有……候、丞及左右京辅都尉。”《资治通鉴·汉平帝元始二年》:“遣执金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奏御进告尚书省,御史台理断不当事。其佐官有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属官有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见《金史·百官二》。官名。见“登闻检院”。
指将军和校尉。《后汉书·孝顺帝纪》:“癸卯,诏大将军、三公选武猛试用有效验任为将校者各一人。”宋代禁兵军官统称。亦称军校、军员。包括从厢的都指挥使到都一级的统兵官副兵马使、副都头。
官名。①西魏尚书计部长官,掌国家财赋收入。②渤海国右六司计部长官。参见“计部”。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中书省与尚书省各置,掌本省朝班名籍,由本省属吏领之。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掌百官名籍具员。门下省的班簿事务归吏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