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左右理事官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官署名。金于五京置路,其外又有十四路共为十五路,此外一度又置合懒路与婆速府路。路的主管机构为总管府。总掌一路军民之事。设都总管一人,秩正三品,掌统诸城隍兵马甲仗,总判府事;同知都总管一人,秩从四品,掌
官名,汉置,为郡吏,掌祠庙供奉祭祀。汉朝《西岳华山亭牌》记弘农郡有供曹掾、史各一人,主供奉西岳庙等。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染洗各种皮、帽、棉布、绸缎。设司匠、领催六人,匠役五十人。
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掌查治在京官署事干钱谷之事。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见 “朝上典官”、“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采买物料,分设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国子学官通称。《陈书·袁宪传》: “时生徒对策,多行贿赂,文豪请具束修,(袁)君正曰: ‘我岂能用钱为儿买第耶? ’学司衔之。及宪试,争起剧难。”
官名,汉置,为将作少府属官,掌治宫室。成帝阳朔三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参看“将作少府”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刑部置,掌体究之事。南宋因之。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四库之属官。协掌督催各库匠役及制造器物事宜。
参见“沙门统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