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元
官场用语。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太祖开宝八年(975),殿试礼部奏名举人,重定名次,始与状元有别。殿试唱名时,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可越众声明,虽成绩在下等,亦可升甲,或升至第一甲。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便以省元为榜首。
唐宋科举之制,称省试第一名为省元。参见“省试”。
官场用语。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太祖开宝八年(975),殿试礼部奏名举人,重定名次,始与状元有别。殿试唱名时,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可越众声明,虽成绩在下等,亦可升甲,或升至第一甲。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便以省元为榜首。
唐宋科举之制,称省试第一名为省元。参见“省试”。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玄中士,正二命;司玄下士,正一命。掌道门之政。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官署名。唐朝藩镇皆置邸于京师,以大将领之,称为上都留后院。代宗大历十二年 (777)改为上都进奏院,简称留邸、进奏务。以进奏官主其事,掌传送文书。五代时,州郡不隶藩镇者,自于京师置邸。宋初沿旧制,诸州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仪,掌接待宾客的礼仪。北魏有司仪官,北齐因之置司仪署,属鸿胪寺。有令及丞,所属有奉礼郎三十人。隋沿置,有令二人,所属有掌仪二十人。唐制以门下省所属的典仪掌赞导仪节,司仪署令一
官名。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尚书省工部置,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 (583)升从五品,相当于后来的郎中。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协掌部事,成为工部次官。唐朝沿置。高祖武德七
即麤官。1、指不经台省而出为节镇的。唐朝重内轻外,因此,凡不经台省而出为节镇的,人称“粗官”。符彦卿《知汴州诗》:“为报长安冠盖道,粗官到底是男儿。”(见宋刘斧《青琐高议·名公诗话》)。2、指武官。古
官名。宋朝都督、制置大使、经略使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军事幕职名。宋置,为都督、制置大使、经略使等所属,以备临时差遣,处理军中各种杂务。
官制用语,即拜官授职。汉朝也称官员改任它官。《汉书·景帝纪》: 中元二年(前148)“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凡言除者,除故官就新官也。”历代沿用。又,免除官
即“可敦”。
官名。即主爵(司封)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爵(司封)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主爵郎中为司封大夫,掌封爵、皇室枝族、及诸亲内外命妇、告身以及道士女冠等。见《通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