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指花言巧语、巴结奉承,歪曲事实,陷害忠良的“奸臣”。《史记·赵世家》:“奸臣在朝,国之残也;谗臣在中,主之蠹也。”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 定,理藩院侍郎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至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名。东汉、三国魏、蜀、晋朝置,西曹低级官吏,位低于属,掌文书等。官名,东汉置,位低于掾、属,掌文书等。三国魏、蜀和晋沿置。
职掌名。明朝设于各都指挥使司及卫所等机构。专指统掌本司事以外的副职,一般一至二人,掌练兵及屯田等事。
官名。西汉属宗正,有丞,职掌土木工程,制作修建宫殿官署所需砖瓦等,故出土汉瓦常有都司空载记者,又设囚系宗族外戚之监狱。东汉省。官名,属宗正,掌宗室罪人。《汉书·百官公卿表·宗正》:“属官有都司空令丞。
官名。元置,秩从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佐官。
宫内给使名。辽置,见“三班院(2)”。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十年 (1306),置万宁规运提点所,天历元年 (1328),改为营缮司,秩正四品,隶寿福总管府。设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寿福总管府,掌营造、钱粮之事。秩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魏书·常山王遵传》:“世祖壮之,即日拜(内行阿干拓拔可悉陵)都幢将,封暨阳子。”参见“幢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