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提举
见“盐课提举司提举”。
见“盐课提举司提举”。
官名。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从八品,掌本院章奏、文移之事,并管理本院图书;有侍书二人,正九品,协助典籍办理事务。
1、指皇帝。2、指皇帝死。《史记·梁孝王世家》:“上与梁王燕饮,尝从容言曰:千秋万岁后传于王。”
满语官名。武职。位在佐领之下。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译名为“骁骑校”。
官署合称。渤海国忠、仁、义部及支司爵、仓、膳部总称。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掌理长河一带行宫事务,并掌本苑题奏咨行、补授职员之事。康熙二十三年 (1684) 设。一人,正五品。
官名。北周置。武帝宣政元年(578),和洪自左勋曹下大夫迁任。下设折冲上士以佐其职。正五命。官名。三国魏有折冲将军,北周置折冲中大夫,正五命,府属不祥。任此职者见《隋书·和洪传》:“柱国王轨之禽吴明彻
官名。清末理藩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理藩部尚书设,并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以满人充,特简。掌领部务,参加阁议。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为理藩部的长官。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长才类科目。神功元年(公元637年)诏举,苏颋等七人及第。
县学教职。唐制,自京县以下,各县均置助教一人,无品,佐经学博士教授县学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