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周置。 掌王旗帜。 《吴方彝》: “册令吴司众叔金。”《逸周书 ·克殷》孔晁注: “旗色白,故字为。”军中掌旌旗之官。西周设置,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于左春坊置。二人,从六品。与右司直郎及左、右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纠举之事。不常设。
官名。为良醖署长官。详见“良醖署”条。
印和系印的丝带,官吏印章的统称。凡治事的命官皆颁有印绶,以示职权受命于天子,并代表级别和权力。历代有之,但具体制度或有不同。官印及绾印之组的合称。战国时,凡官印均称玺。至汉代,除皇帝与皇后、太子、诸王
哀帝以前晋代禁卫军的合称。七军的名称是左卫、右卫、前军、后军、左军、右军与骁骑军,皆有将军,而以中领军总统之。
官名。简称“总理大臣”,又名 “总署大臣”、“译署大臣”、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设。分为三种: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特简; 一为大臣,以军机大臣兼领,特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阶官名。金朝置,为教坊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秩从七品下。元沿置,为十五阶第九阶,从六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下,称司乐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
官名。明清六部、都察院、大理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司务厅之职官。为首领官。皆分设若干人不等。掌理省署抄目,出纳文书之事。明制为从九品。清初亦为从九品,乾隆三十年(1765)定为正八品。又,清末总理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赞谕道德、侍从文章。秩正六品。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员一人,隶詹事院。至元三十一年,太子薨,詹事院改徽政院,罢。其后置废不详。明、清称左赞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