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漕标副将

漕标副将

官名。清朝督理漕粮之武官。隶于总潜设一人,从二品。统辖漕标营兵。掌催护粮艘之事。下设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八人。


官名,清朝有漕标副将,为漕运总督的属官,负责催护粮船。参看“漕运总督”条。

猜你喜欢

  • 健儿

    唐代军士名称。又称“官健”、“长征健儿”。原为防人或戍卒,唐制,凡军、镇、城、守捉,均有额定的防人或戍卒,由府兵充任,番役期限一般是三年一代。后以府兵无力自备武器资粮,于是逐渐定给身粮、家粮或其他赐予

  • 钦授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朝置。二十五阶之第三阶,秩从四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置。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钦授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巡捕五营副将

    官名。清代步军统领下辖巡捕五营(中东西左右五营),设副将一人,位在统领下、参将上。见《清史稿·职官四·步军营》。

  • 算历科

    官署名。金朝属司天台,掌历算,设八人。参见“司天台”。

  • 御香局

    官署名。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秩从五品,隶太医院,掌宫廷御用诸香,置提点,司令各一员。

  • 太子右司御率府副率

    官名。即太子右司御副率。

  • 上阶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

  • 责授

    官场用语。贬谪官员,朝廷授以低阶,称责授某官。不受法定该降若干级官阶的限制。责授散官者,许任意居住一地,但不得擅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被贬谪,授以低阶,准许任意居住一地,但不得擅离,称为责授

  • 北洋通商大臣

    官名。简称“北洋大臣”。清朝同治九年 (1870) ,改三口通商大臣设。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掌直隶、奉天、山东三省通商、交涉、海防及其它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焉。官名,清朝道光年间,

  • 步军参尉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属官。雍正四年(1726)设。掌分辖八旗步军。乾隆十九年(1754)改“步军副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