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财政处总办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补,以本部司员兼充。掌佐提调、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补,以本部司员兼充。掌佐提调、帮提调分管清理财政事宜。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考功曹,“掌考第及秀孝、贡士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六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六品。依例升迁左演法,缺出由左至灵升补。
官名。宋朝置。隶属都一级统兵官,由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在将虞候下、押官上。低级军职名。宋代马步军“都”一级编制中有承局一职,在马军由军使、副兵马使管辖,在步军由都头、副都头管辖,地位在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1382) 置锦衣卫,下设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设镇抚二人,从五品。永乐(1403—1424)时置北镇抚司,专治诏狱,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专理军匠。
春秋战国时卑微者拜托求见尊上。《管子·立政》: “请谒任举之说胜,则绳墨不正。”《商君书·错法》: “故人君者先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与右司并行。各设理事官二人,副理事官二人,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二人,供事三人。分掌左(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右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宗室、觉罗之谱牒、承袭,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主要为钱帛、转运等官署、官员。有长春、辽西、平州三路钱帛司,各设都点检总其事; 又有诸转运使司、如奉圣、蔚、应、朔、保、西山等州,在山西路还设有都转运使司,各设转运使、副使、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乡设一人,掌本乡事务,下设乡正上士、乡正中士以佐其职。领州长上士、州长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即吏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郎中为司列大夫。成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郎中”条。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