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
官名。见“三司使”。
官署名。元朝置。掌回收、销毁废旧钞币。置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秩正九品。二十四年,改名烧钞库。
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副长官,见“巡警部”。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三十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袍”。
军府名。金太宗天会十年(1132) 后置。统境内兵马。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罢。
见“礼仪院”。
即“安徽清吏司郎中”。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只置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参军等官。见《隋书·百官志下》,参看“领军府”条。官署名。隋置,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惟有长
官名。见“军司马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