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渠署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隶都水监。唐朝沿置,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由其主管。有令一员、丞一员、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隶都水监。唐朝沿置,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由其主管。有令一员、丞一员、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罢都水掾,设勾当官二人,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设四人,备分治监差委。
流外官名。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员额十人,掌以针术治病。
官名。见“公府刺奸曹”。
官署名。清末中央咨议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宣布增设,次年设总裁筹办。宣统二年(1910)正式成立。掌议决国家预决算、税法、公债、法律(宪法除外),并其他奉旨交议事件。宣统三年九月,短时代行议会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代行司徒之职。《后汉书·邓禹传》:“中元元年,复行司徒事。从东巡狩,封岱宗。”司徒即丞相,掌助天子理万机。参看“司徒”条。
隋十二卫、唐十六卫及东宫诸率府录事参军事及仓、兵、骑、胄等曹参军事通称,并为美职。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门下省城门局校尉而置,隶殿内省 (即殿中省) ,后复隶门下省。员四人,从六品。唐朝沿置,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启闭等事。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门局郎。后
见“都大提举榷茶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