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部吏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女官名,东汉置,“彩女”,也写作“采女”、“女”。《后汉书·皇后纪》:“及光武中兴……又置美人、宫人、采女三等,并无爵秩,岁时赏赐充给而巳。”王翰《飞燕诗》:“紫房彩女不得见,专荣固宠昭阳殿。”参看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顺治十七年(1660)设于礼仪院,共四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掌仪司。三十七年增设一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俎官。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每旗设一人,各以本旗护军参领内奏充轮值。掌司紫禁城内外门禁。属上三旗者,可充“上三旗司钥章京”; 属下五旗者,可充“下五旗司钥章京”; 此外,每旗尚设署司钥章京一人,职同司
官名。周朝置。县属官吏。《左传·昭公四年》:“县人传之。”杜预注: “县人,遂属。”孔颖达疏: “《周礼》‘五县为遂’,是县为遂之属也。”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县指县鄙,非郡县之县,是一种小邑。《左传
官名。见“官告院”。
宫内给使名。宋置于内侍省,以内侍亲属充任,以十年为限。辽三班院中亦置,其地位在都知之下。
官名。西晋置。皇帝出行时,督摄仗卫,在五时车后。或亦随军出征。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 中,改原文华殿大学士而置,一人。品级职掌均未变。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一人,初为从六品,后改从八品,佐典膳正掌王府祭祀、宾客及王、王妃膳食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政区名。金袭辽五京道之制置为五京路,又置十四总管府,各辖一路,共为十九路:(1) 上京路,治所在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统会宁府,肇、隆(故辽黄龙府,今吉林省农安县)、信三州,并有附路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