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任
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
(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称为正任,带阶官者称为遥任。正任可以参预朝谒与御宴,遥任则无此待遇。遥任的地位低于正任,其品阶依所带阶官而定。(2) 政和武阶官之制,以太尉(正二品)、节度使(从二品)、节度观察留后(正四品)、观察使(正五品)、防御史(从五品)、团练使(从五品)刺史(从五品)通称正任。
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
(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称为正任,带阶官者称为遥任。正任可以参预朝谒与御宴,遥任则无此待遇。遥任的地位低于正任,其品阶依所带阶官而定。(2) 政和武阶官之制,以太尉(正二品)、节度使(从二品)、节度观察留后(正四品)、观察使(正五品)、防御史(从五品)、团练使(从五品)刺史(从五品)通称正任。
医学学官名。见“医博士”。
见“十雄将军”。
官署名。西晋始置,掌舟船水运河渠灌溉事务。长官为都水使者,属官有河堤谒者,参军二员,令史若干员。东晋改河堤谒者为都水谒者,员六人,惠帝元康(291—299)中复置水衡都尉,亦隶之。南朝宋孝武帝初罢,改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军事测绘、制图等事宜。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等三科及测地、制图二局。
选官制度。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州、县正官、佐官,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即以拈阄(即抓阄)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以杜偏私之弊。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万历(1573—1620)中改行掣签法。
官名。又称“淮夫”。西周置。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孔安国传: “准人平法,谓士官。”孔颖达疏:“准训平也。平法之人谓士官也。士,察也,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故谓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上海等十县,浙江之仁和、海宁等十七县,山东之诸城、胶州等七州、县,广东之东莞、香山等十三县,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首领官。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俸满有政绩
官名。见“左右宫伯中大夫”。
官名。①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诸卫骑曹参军事为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司骑书佐。唐玄宗开元(713—741)初复名骑曹参军事。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为
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分为上名、手分、贴司三个等次。县的主吏——典书、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遇编录司有阙,由县上报到州,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