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像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梵像局改立,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下,掌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梵像局改立,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下,掌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公文术语。即某一机关对其他机关发来公文之统称。清朝各衙署对来文有严格的登记制度。
官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法曹属吏。卢毓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卢毓传》。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吏,掌议论罪法事。《三国志·魏书·卢毓传》:“文帝为五官将,召毓署门下贼曹……太祖曰:‘毓执之是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此法始用于唐,是一种简单的口试。《新唐书·选举志上》说,明经科试士,“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唐代有的官员反对此种考试方法, 认为口试虽然灵活,但复试无凭,因此有时只试墨义不
官名。简称“副尉”。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属官,顺治五年(1648)设。雍正四年(1726)增设“步军参尉”。乾隆十九年(1754)改步军副尉为“协尉”,步军参尉为“副尉”。额设满洲十人,蒙古八人,汉军八人
官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
见“曹官”。任知府。参见“吏”。官类名。宋置,见“曹官”。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管种栗等事。官署名。辽置,典南京栗园。属南面京官。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分外兵曹置,与左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设郎 (郎中)。东晋、南朝省并“外兵曹”。北魏复置,与外兵、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北齐沿置属五兵尚书,掌河
宋朝都城行政区划厢的长官。神宗熙宁三年(1070),以京朝官曾任通判、知县者四人为勾当左右厢公事,分治京城四厢。凡民间斗讼、贼盗情节较轻者,即可决遣。并置勾当左右厢公事所,民间称为都厢,以京朝官一人主
官名。即“司农卿”。官名。汉有大司农,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司农卿,北齐称司农寺卿,为司农寺的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司务寺卿一人,从三品上,总领本寺所属诸监与诸司,监督出纳。明代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