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举荐人才的科目之一,始于汉成帝元延元年秋七月。《汉书·成帝纪》:“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置,掌造木器。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隋朝诸卫所统亲、勋、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长官,置一人,检察户口、劝课农桑,以本军坊五品勋官为之; 后因军人在城坊分散居住日益普遍,府兵长期集中居住之军坊不复存在,坊主亦不复存在。官名。掌
官名。始见于西周中期以后铜器铭文,为内史类史官长官。参见“内史”。官名。即内史尹,西周设置,为内史之长。《楚》说:“内史尹氏册命楚。”(《考古》1981年第2期)其职掌
官署名。北齐有“大宗正寺”,隋朝改此名,为掌管皇室亲族属籍的事务机关。设卿、少卿为长贰,有丞、主簿等属官。不领署。唐朝沿置,其政令仰承吏部司封司,属官又有知图谱官、修玉牒官、知宗子表疏官等。高宗龙朔二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
宋朝外都水丞省称。
文官工作的纪律规定。北洋政府制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公布的《官吏服务令》规定,其内容如下:一、官吏应竭尽忠勤,按照法律规定以行使职务。二、属官对长官在监督范围之内所发布的命令,有服从的
官名。晋朝置。两晋隶少府,东晋省少府,改隶丹阳尹。南朝省。官名。晋少府的属官有油官丞,大概是管油库之官。
见“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