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保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为密保或暗保。
清制,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奏报以后,交吏部审议,称为明保。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为密保或暗保。
清制,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奏报以后,交吏部审议,称为明保。
官署名。战国秦国置。主管官营手工业。《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县工新献,殿,赀啬夫一甲。”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四品中称昭毅大将军。元代武散官正三品中称昭毅大将军。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四品中。元沿置,升秩为正三品。
君主之父。战国时赵武灵王传位给其子赵惠文王,而自称主父。《史记·赵世家》:“二十七年五月戊申,大朝于东宫,传国,立王子何以为王”,“是为惠文王”“武灵王自号为主父。”
官名。西周置。掌率王族所组成的军队。《盠方彝铭》:“王册命令尹易盠赤市,幽亢、攸勒,曰:用司六师、王行、参有司: 司土、司马、司空”。武官名。西周设置,《蠡方彝》有“用六 自王行”之语(见《考古学报》
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详见“翊卫”。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太子司藏之下,掌库藏财货出入之事。
官名。亦称“藩司”,或称“方伯”。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设,一人,秩正二品。十四年增设左、右各一人。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宣德三年(1428)定十三
官名。北魏置,为派驻尚书省驾部曹监察政务、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
官署名。宋朝掌贮存供应御酒,于禁中置局,设主管官。元朝于世祖中统四年(1263)亦置,秩从六品。以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1274)增设提点一员。掌制造诸王百官酒醴。十六年,改为尚酝局。官库名。宋代置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衔枚氏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统衔枚下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衔枚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