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官
官制用语。即兼官。又称权局、差摄。《左传·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摄官承乏”。五代时,州县官多属摄官。北宋初年,诸路州县幕职官阙,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举人等临时代理,亦称摄官。大祖开宝四年(971),令不再差置,其职事由现任官兼任。太宗时复置,但不得以前资官为之。其后,仅两广边远地区置,并给印纸,令本州依正官例批书在任功过。
官制用语。即兼官。又称权局、差摄。《左传·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摄官承乏”。五代时,州县官多属摄官。北宋初年,诸路州县幕职官阙,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举人等临时代理,亦称摄官。大祖开宝四年(971),令不再差置,其职事由现任官兼任。太宗时复置,但不得以前资官为之。其后,仅两广边远地区置,并给印纸,令本州依正官例批书在任功过。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主管苑囿离宫的政事禁令。北周依《周礼》置掌囿中士,正二命,掌囿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见“印票”。
官名。元置,为将作院的长官,见“将作院”。
官制用语。宋朝高级官员俸禄外的加给。学士、权三司使以上及兼秘书监给酒,宫观副使、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龙图阁直学士、枢密直学士给茶、节度使、副使以下给米面。
辽官名。太仆寺官员,掌簿册文书。
官名。参见“工科左给事中”。
官署名。设于元顺帝至正十年(1350) 十月,简称大名兵马司。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下辖经历、知事等职。
又称“非泛补官人”。即宋朝七种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得解者,二为皇室贵族女婿和捧香人,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该享受恩泽者,四为阵亡人女婿,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之士人,六为随从出使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副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三人,正八品,佐司使掌司事。十三年,改左、右司副。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下属机构,置于王屋(今山西王屋),掌采伐材木,有监、副监、丞、监作等属。②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