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掌戮

掌戮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刑杀罪犯。《周礼·秋官》:“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


官名。周设此官,掌斩杀死刑罪犯等。《周礼·秋官·掌戮》:“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刑盗于市。凡罪之丽于法者亦如之;唯王之同族与有爵者,杀之于甸师氏。”注:搏,当为膊诸城上之膊字之误也;膊,谓去衣磔之。”膊:曝。磔:分尸,车裂。

猜你喜欢

  • 兵部本房

    清代兵部内部机构。也称“汉本房”,掌缮写清、汉字题本及本部汉员的升补差委之事。设汉字堂主事满二人,汉军一人;缮本笔帖式十五人,堂书若干人。

  • 掌膳御侍

    女官名。金设此官,掌御膳食,调和凉热等,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 司储

    官署名。即户部仓部司,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年(757)复名仓部。

  • 二税科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隶户部左曹检法案,掌有关赋税受纳、驱磨、隐匿、支移、折变之事。官署名,宋神宗元丰年间改制时置,属户部左曹,掌有关赋税受纳、隐匿、支移、折变等事。

  • 武汉国民政府

    广州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后的通称。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发展,设于广州的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为了及时处理有关政治、军事和外交等紧急事宜,在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十二月十二日便已先行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

  • 前锋督护

    官名。西晋末凉州张轨置,十六国前秦沿置。是统率前锋的主将,地位高于诸州所置的一般督护。阴预自左督护迁此。见《晋书·张轨传》、《苻坚载记上》。

  • 内厩丞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太仆卿,掌宫廷用马。

  • 副总领

    见“苑副”。

  • 侨州郡县

    东晋南北朝时期,南北分裂,诸朝遇有州、郡、县沦陷者,往往暂借别地重置,仍用旧名,所置称为侨置州、郡、县。如西晋置司州,原治洛阳,为前赵所占,元帝南渡,就在徐州侨置司州。《宋书·州郡志一》又记东晋咸和四

  • 征蛮都督

    官名。北魏置。《魏书·道武七王列传》:“(元谦)后拜前军将军,征蛮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