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制定的法令条规。《战国策·秦策一》:“科条既备,民多伪态。”
唐初禁军士兵名号。见“左右屯营”。
官署名。西夏置。西夏语音“贵夏罗”。仿唐制,掌纳谏,见于西夏中、晚期。官有押进匦匣使、精鼎匦匣使等。天盛法典 《天盛年改定新律》列入二品(次等司)。
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周礼·地官》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汉书·食货志上》:“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注:“工商衡虞虽不垦殖,亦取其税者,工有技巧之作,商有行贩之利,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
① 官职等级制度。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以取代原有的九品官制。自丞相、太宰等至车府令,分十八个等级,称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班序先后分高下。只授予乡品二品的士族。乡品三品以下的寒
宫中女官,掌监督宫庭。《宋书·后妃传序》:“中台侍御监闺帅,置一人。”
官名。南诏官,与坦绰、久赞谓清平官,决国事轻重,犹如唐朝宰相。
爵位名。北齐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县子之上。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参见“司武上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