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官的监察职掌
宋制,称按察官者指诸司通判以上之官及知州通判各于本部职事相统摄者。依《职制令》规定,“诸按察官知所部有犯,若事理重者,躬亲廉察,余事听先委不干碍清强者,体究有无实迹,结罪保明,申所委官司,于按章内明坐,所差官体究到事因,并不得出榜召人首告,即犯赃私罪,虽已离任,被告论或因事彰露者, 听按治。”
宋制,称按察官者指诸司通判以上之官及知州通判各于本部职事相统摄者。依《职制令》规定,“诸按察官知所部有犯,若事理重者,躬亲廉察,余事听先委不干碍清强者,体究有无实迹,结罪保明,申所委官司,于按章内明坐,所差官体究到事因,并不得出榜召人首告,即犯赃私罪,虽已离任,被告论或因事彰露者, 听按治。”
第一卿。《史记·韩世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507)置,充当侍卫之任,有时亦率众出征。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汉朝列侯食邑。东汉又有县侯、乡侯、都亭侯、亭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大者置相一人。西汉有行人、洗马、门大夫等五官,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使理家事。东汉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水”。
官名。春秋周王室置。太宰属官。掌收纳诸侯所献职贡。《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对曰: ‘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无他事矣’。”官名,春秋时周王室设置,为宰的属官。《左传·襄公二十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同治八年(1869)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即用今称。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其选途最为优异,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光绪中停而复设,直至
官名。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金朝始置于各路,掌领一路之道人。元朝设于各州,为道正司之长官。掌道人词讼,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亦置于州,每州一人,为诸州道
僧官名。金置,见“都纲”。
官名。明朝司农司副长官。朱元璋吴元年 (1367) 于司农司置,正四品。洪武元年 (1368)罢。三年复置,二人,掌农事,四年再罢。
“候”或“军中候”的统称。负责侦察敌情的军吏。《战国策·齐一》: “候者言章子以齐入秦,威王不应。”鲍彪注: “候者,齐之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