拽刺
即“曳刺”。
即“曳刺”。
民国置,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下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设长官部长一人,政务次长一人、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金代自正七品以上官员,由吏部呈尚书省以听制授称为省选,其办法为依资考升迁。元制,自正七品以上至正四品由中书省铨选, 三品以上由中书取旨, 由皇帝任命,亦称省选。
见“十光将军”。
官名。明洪武(1368—1398)中于审刑司置,三人,正七品。详见“审刑司左详议”。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马匹之蕃殖,马科之改良,马牛羊驼数字之统计。以及陆军各镇马骡之治疗。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南郊祭器库,置监官二人,掌收藏郊祀祭器。
清考封授制度。定制,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除一子袭封外,其余诸子年至二十,例应考试马、步骑射及满语,分别等第封授,称考封。
即“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