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史中丞

御史中丞

官名。西汉始置,为御史大夫副贰,秩千石。简称中丞、中执法。居宫中兰台,为宫掖近臣。其主要职掌为监察、执法; 掌管兰台所藏图籍秘书、文书档案; 外督诸监郡御史(武帝以后为诸州刺史),监察考核郡国行政; 内领侍御史十五员,监督殿庭、典礼威仪,受公卿奏事,关通中外朝; 考核四方文书计簿,劾按公卿章奏,监察、纠劾百官; 参治刑狱,收捕罪犯等。汉初百官奏议先呈御史大夫,经由中丞,始得上呈; 皇帝诏命经中丞传达御史大夫,始得转达丞相执行,故比御史大夫更接近皇帝。武帝以后,章奏诏命出纳之职移归尚书、中书,又增丞相司直、司隶校尉监察京师百官,然仍以中丞为最尊。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中丞曾改名大司空长史、御史长史,实为诸御史之长。东汉独立为御史台长官,秩千石。名义上隶少府,专掌监察、执法,领治书侍御史、侍御史,常受命领兵,出督军旅。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号“三独坐”,为京师显官,职权甚重。三国沿置。魏四品,一度改名宫正,旋复。又或置督军御史中丞,两晋南北朝及十六国皆置。南朝亦称南司,其职虽重,世族名士多不乐为之。晋、宋四品,梁十一班,陈三品、二千石。北魏改名御史中尉,北齐复旧,从三品,皆甚重其职。隋朝因避文帝讳,改置御史大夫为御史台长官。唐初因之,高宗时因避讳,改御史台次官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员二人,佐御史大夫监察弹劾百官,为清要之选。初为正五品上,武宗会昌二年(842)升正四品下。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宪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置左、右肃政台中丞,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名左、右御史台中丞,玄宗先天(712—713)中复并为一御史台,中丞员二人。中唐以后,御史大夫常缺而不授,中丞权任甚重,亦用作外官所带宪衔,然御史台日常具体事务实由诸侍御史主持。宋朝为御史台长官,初为正四品,兼理检使,常以他官兼、权,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正员职事官,从三品。辽、西夏、金、元则为御史台次官。西夏多由党项贵族担任,后期多出任辽、金使节。金从三品。元初从三品,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升正三品,二十七年升从二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二品。江南、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置。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二员,正二品,为御史台次官,职甚清要,明洪武十三年(1380)分设左右,旋罢。清朝为各省巡抚兼右副都御史的别称。参见“御史台”。


官名,秦汉皆置,俸千石,初为别监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后为御史台率。属官有治书侍御史二人,俸六百石,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侍御史十五人,俸六百石,掌察举非法,受公卿郡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御史中丞》。北魏改御史中丞为御史中尉。唐朝御史中丞正四品下,为御史大夫之佐官,御史台的副长官。宋朝御史大夫不常置,中丞为台长官。见《魏书·官氏志》、《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宋史·职官四·御史台》、《通典·职官六·御史台》。参看“御史大夫”条。

猜你喜欢

  • 僧统

    僧官。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唐朝废,改立僧录。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僧统》。

  • 四镇将军

    四位将军的合称,即镇东将军、镇西将军、镇南将军、镇北将军。凡将军皆掌征伐。汉魏等置。见《通典·职官十一·四镇将军》。镇东、镇南、镇西、镇北将军的合称。东汉末与三国时设置。镇东将军,东汉末曹操曾为之;

  • 四院

    指唐代太常寺所属四院:1、天府院,藏符瑞和征伐他国所获宝物;2、御衣院,藏天子祭服;3、乐县院,藏六乐之器;4、神厨院,藏御廪及储器等。见《旧唐书·百官三·太常寺》。

  • 都茶场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置于行在,掌出卖钞引,以榷货务监官通管。

  • 内史尹氏

    官名。始见于西周中期以后铜器铭文,为内史类史官长官。参见“内史”。官名。即内史尹,西周设置,为内史之长。《楚��》说:“内史尹氏册命楚。”(《考古》1981年第2期)其职掌

  • 蒙藏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属行政院,掌管蒙古、西藏的行政及各种兴革事项。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委员十五至二十一人,就其中指定常务委员六人,由国民政府选熟悉蒙藏政教情形者担任,下设蒙事、藏事、总

  • 高等法院分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

  • 村民会议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依照《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的规定,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编为一村;因情形特殊,不便同别的村庄

  • 手笔俊拔超越辈流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

  • 右户参军

    东晋、南朝宋诸公、都督府僚属名,主持右户曹事务,七品。南齐以后改置行参军。官名。见“公府右户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