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赞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分左、右,左单右双,各八人,共十六人。称为左一引赞、右二引赞等。职同检点。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东王府属官,掌朝会赞礼。各设左一引赞、右二引赞至左七引赞、右八引赞,计八人,其属天王府者,衔前冠殿前二字;属于东王府者,衔前冠东殿二字,官阶均为职同检点。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分左、右,左单右双,各八人,共十六人。称为左一引赞、右二引赞等。职同检点。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东王府属官,掌朝会赞礼。各设左一引赞、右二引赞至左七引赞、右八引赞,计八人,其属天王府者,衔前冠殿前二字;属于东王府者,衔前冠东殿二字,官阶均为职同检点。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力役之政令,负责全国力役的调派。下设司役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隋初为尚乘局的主官,炀帝时改称奉御。宋复为尚乘局的主官,位在奉御上,见“尚乘局”。
官名。简称“同平章事”。唐初以尚书令、仆射、中书令、侍中为正宰相,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入政事堂议政。贞观八年(634)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始有“平章事”之名。高宗永淳元年(68
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左传·桓公二年》: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明清太监之通称。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办理机密文书事件,收发一切公文、函电、案卷、册籍,编纂统计报告及各种学务报告,编印教育官报,考核所属职官、教员功过,办理司内一切杂项
明朝道官。閤阜山 (今江西清江县东)、三茅山 (今江苏句容县东南) 道观,各置一人,正八品。
官署名。简称山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山西
官名。北宋每皇帝出征、巡幸,则于京师置,掌京城弹压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