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推
任官方法。明朝定制,凡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除奉特旨外,多由朝廷大臣推举二三人选,经皇帝选任。侍郎以下及祭酒等官,则由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官员推选。在外督、抚大员,则由吏部主持,九卿皆参与推选。其余官员均不用此法。
明制,高级官员由廷臣公推,称为廷推。《明史·选举志三》:“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于弘政门会选。外官惟督抚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
任官方法。明朝定制,凡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除奉特旨外,多由朝廷大臣推举二三人选,经皇帝选任。侍郎以下及祭酒等官,则由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官员推选。在外督、抚大员,则由吏部主持,九卿皆参与推选。其余官员均不用此法。
明制,高级官员由廷臣公推,称为廷推。《明史·选举志三》:“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于弘政门会选。外官惟督抚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
宦官职名。明制于上林苑所属林衡、蕃育、嘉蔬、良牧四署各置提督太监一人,其下设掌署官一人,贴署佥书数人。掌进宫瓜蓏、杂果、菜,栽培树木,鸡黄、鹅黄、鸭蛋、小猪等项。参见“上林苑监”。
南北朝时参军等级之一。高于行参军。亦直称为“参军”或“参军事”。官名。南朝陈时称由朝廷任命的参军为正参军,由本府自行任命的参军为板参军。参见“行参军”。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秩六百石,有丞一人,均以宦者任之,主管皇后宫中所藏币帛诸物,及裁衣被补浣者。官名,汉置,俸六百石,由宦者担任,掌管中藏币帛诸物和裁缝补洗衣被的工人。有丞一人,也是宦者。西汉初属詹事
官名。三国、两晋、南朝陈及十六国前凉军中及州、郡皆设,统兵,属官有部曲将、副散部曲将等。三国魏及晋初,须留家属作为质任,晋武帝咸宁五年(279)始除部曲督以下质任。魏、晋皆七品。官名,三国魏、吴皆置,
官名。明教坊司所属有左右韶舞各一人,秩从九品,与左右司乐(品与韶舞同)共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任。清初沿置。参见“和声署”。
官名。即掖庭令。官名,金朝置。为掖庭局长官,正九品,掌皇后官事务。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设。掌一部谋议之事,议定本部法令章程。置左、右参议各一人,参事二人。设则例局、统计处。
汉朝乡官。汉二年(前205)汉王刘邦令各乡置三老一人,称乡三老。需由年五十以上,有德行,能帅众为善者担任。官名,也称三老,战国时即置,到汉朝,三老有乡三老、县三老、国三老。以年高有德者担任,掌道德教化
宦官名。宋朝置,属入内内侍省,位在贴职祗候内品下、把门内品上。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置。
①官署名。唐朝置,分属所在州府而总隶于少府监,掌造钱币,置监一员,以所在都督、刺史判; 副监一员,以州府上佐判; 丞一员,以判司判; 监事一员,以参军或县尉知之。凡七监、武宗会昌(841—846)中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