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二人,从五品上。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再改秋官郎中,中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下品官,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国。下有长艳、闻正、缘集、福合、德称,智观、养孝、利式、才盛、意教、复全等十一种。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修护河渠、给造军器的名物,及军器作坊、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
民间对州县长官的敬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朝内医生的一种。员额九人,官阶为职同军帅。
清朝雍正 (1723—1735) 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涉及重大机密政务者均由军机处直接封交兵部捷报处寄送有关官员,称为“寄信”,亦称“密寄”,外间官员谓之“廷寄”。根据受文官员之地位
官署名。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包括都司。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并赐给敕书印记。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称都
官名。宋朝东宫、大宗正司、诸王宫、府皆置,为皇侄、皇孙讲授经学。国子监所领武学、律学亦置。后或改名博士。又,仁宗庆历四年(1044)令诸州、军、监各立学,置教授训导考核诸生。南宋初罢,旋复置。西夏置于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河南府左、右司马置,员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