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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南京工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为一署。掌阅视军器局,巡视节慎库,稽察宝源局之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都给事中满、汉各一人,左、右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汉给事中二人。康熙四年 (1665) 只留给事中满、汉各一人,余俱裁。五年,增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掌稽核工程,注销工部文卷之事。雍正元年(1723)改隶都察院,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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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注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即“参选”,见该条。

  • 贡院

    科举考试场所。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以考功员外郎望轻,移于礼部,以侍郎主其事。宋仁宗以前,借用太常寺、国子监或武成王庙为考场。宋徽宗崇宁 (1102—1106) 至政和 (1111—1118)

  • 总统府副官长

    为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 镇城大都督

    官名。北魏末置。《北齐书·刘丰传》:“魏(孝庄帝)永安(528—530)初,(刘丰)除灵州镇城大都督。”参见“镇城都督”。

  • 总摄司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统所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摄,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

  • 宗子博士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诸王宫宗学置,掌教授之事。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改为宗学教授。官名。宋置,为“南北宅教授”的改名,见该条。

  • 宗人府堂主事

    官名。清朝宗人府之属官。初设宗室二人,掌满文奏稿。雍正元年(1723),增汉主事二人,以进士出身者充任,掌汉文典籍。俱正六品。

  • 尚书寺

    秦、汉以寺为官舍通称,故尚书署、尚书台亦称尚书寺。南北朝时为尚书省的别称。秦、汉称官舍为寺,因此尚书署、尚书台也称尚书寺。南北朝时的尚书省也称尚书寺。

  • 温汤监丞

    官名。即温汤丞。

  • 讲议所

    官署名。全哀宗于汴京置,受陈言文字,以御史大夫纳合宁、左司都事元好问、大理卿纳合德辉等十七人总其事,以备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