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外兵郎
参见“外兵郎”。
参见“外兵郎”。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户部在曹置,掌诸军酒课,人户买扑盐场酒务祖额酒息,以及卖田投纳牙契之事。由左曹郎官领之。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隶教坊,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下设押班二人,有乐工百余人。掌军乐。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南宋沿置。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官署名。清末设于各省,掌军饷出入事项。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官名。东汉灵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帅师征伐,时以董卓任之。魏晋南北朝沿置,地位重要,多有较固定的辖区和治所。晋、南朝宋时多兼任刺史,或持节、都督相邻数州军事,银印青绶。南朝宋、齐常以宗室诸王任之。梁或
官名合称,指羽林左监和羽林右监。羽林左监掌羽林左骑,羽林右监掌羽林右骑。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参看“羽林左监”、“羽林右监”条。
官场用语。宋朝一至九品文武百官统称。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置,以侍从官充任,总领军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军器监复以监为长官,遂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为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