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宫正

宫正

官名。① 《周礼》天官之属。《周礼·天官·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为之版以侍。”②三国魏改御史中丞置。《三国志·勋鲍传》:“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宫正即御史中丞也。”③北周东宫属官。分置左、右,掌匡正辅弼太子。④宫内女官。唐朝置一人,正五品,掌宫内戒令、纠禁、谪罚等事。宋真宗时沿置,掌总领宫内格式及纠正、推罚之事。金朝置二人,正五品。明洪武五年(1372)置二人,正六品,为官正司长官。十七年,改为一人,正五品。掌纠察宫闱之事。永乐(1403—1424)以后,其职归于宦官。逐废。


官名。1、周置,为宫官之长,总掌宫中之事。《周礼·天官冢宰·宫正》:“宫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八人。”注:“正,长也,宫正主宫中官之长。”

2、三国魏置,即汉御史中丞。《三国志·魏书·鲍勋传》:“黄初四年,尚书令陈群、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宫正,宫正即御史中丞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3、北周置,为东宫属官,分左右,掌辅佐太子、纠正过失。

4、唐置,为宫官,掌戒令、纠禁、谪罚之事,正之品。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宫正》。其后,宋、金、明皆置,掌宫中纠察等事。

猜你喜欢

  • 步兵团本部

    军队指挥机关。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其指挥机关为团本部。主官有团长(上、中校)一人,下设团副(中、少校) 二人, 副官(上、中尉)一人,旗官(中、少尉)一人, 军士六人, 军官相当官十人,军士相

  • 湘军粮台

    清代湘军中管理饷械等事务机构。设总理事务一人,由主帅委派,总领台务。其下分立文案、内银钱、外银钱、军械、火器、侦探、发审、采编八所,分派委理各若干人。办理各所事务。

  • 玉府士曹参军事、行参军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士曹行参军,唐改为士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公廨舍宇,缮造工徒等事。

  • 大官令

    官名。即“太官令”。官名。“大”读“太”。秦汉两朝的“少府”,是供应皇室的机关(官署),其中负责饮食方面的官员有大官、汤官、官、胞人(庖人)。大官掌管膳食。《后汉书·百官志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

  • 右尚方署

    官署名。南朝梁少府卿下属机构,有令、丞掌之。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又别领别局丞。隋朝隶太府寺,有令二员、丞六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少府监,升令品。唐初沿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少

  • 太子主衣舍人

    东宫属官。北魏初期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后期未见。

  • 副军校

    官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二级,任排长、掌旗官等,秩视千总,阶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军佐

  • 迎主簿

    官名。南朝宋、梁置,为州属官。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多由长官挑选有孝行或文学之士担任。

  • 临安府判官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以郎官以上官充任,其地位相当于通判。九年罢。

  • 壮达

    满语官名。武职。意为“什长”。汉译为“护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