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
官署名。元置,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而地位略低。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均隶云南行省: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省西昌); 曲靖等处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曲靖路;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临安路(今云南省通海),每府设宣慰使三人,同知、副使各一人,经历一人,都事二人,照磨兼管勾一人,并参用少数民族酋领。
官署名。元置,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而地位略低。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均隶云南行省: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省西昌); 曲靖等处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曲靖路;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临安路(今云南省通海),每府设宣慰使三人,同知、副使各一人,经历一人,都事二人,照磨兼管勾一人,并参用少数民族酋领。
见“太府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太府少卿,北齐改称太府寺少卿,为太府寺的副长官,隋、唐、宋沿置。见“太府寺”,
泛指掌管监狱的官吏。《汉书·晁错传》:“奸邪之吏,乘其乱法,以成其威,狱官主断,生杀自恣。”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详“陆军审计处”。官署名。民国置,为地方审计机关,属审计部,设在各省政府和直属行政院的市政府,掌理本省或本市中央及地方各机关的审计事务。
见“四门助教”。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一盟及察哈尔部。清末直隶省口北道有独石口、张家口、多伦诺尔三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为县,次年六月,以三县地与锡林郭勒盟(十旗)、察哈尔部(八旗)牧地,建为
采地,即官员的封地,也称食邑或封邑。《汉书·王莽传上》:“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注:“师古曰:采,官也,以官受地,故谓之采。”
① 以下级拟上级。《公羊传·隆公五年》: “讥始僭诸公也。”何休注: “僭,齐也。下仿上之辞”。②以下级犯上级。《谷梁传·隆公五年》: “始僭乐矣。”范宁注: “下犯上谓之僭。”
官名。西夏置,中书位之一。
即九品官人之法与中正制度的省称,详见“九品官人之法”和“中正”。魏文帝曹丕黄初元年(公元220年),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在州设大中正,在郡县设小中正;由小中正把士人分为九等,每十万人举一人,上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