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录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综理全司事务。
官名。明置,掌长陵等处守陵太监,常设一人。为司礼监外差。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辖十二陵掌印、佥书、工部厂掌司等官。每年清明,亲率各掌印来京,奏添土木。每岁办进松花、黄连、茶、核桃、榛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官署名。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
官名。南朝梁、陈置。见“纸官令”。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置,属尚书都司,掌榷货务都茶场之事。后罢,其事归户部正副长官兼领。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复置,仍属尚书都司。
官名。战国置。下级军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官名。即兵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兵部尚书。参见“兵部尚书”。官名。见“武部”。
官名。汉朝夫余国置之。夫余国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狗加等,分主各邑落。官名,夫余国置。《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夫余在长城之北……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大使、
①官名。春秋时秦国初置,商鞅变法时为最高军事长官。②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八级,庶长中最尊者。西汉或用之。文帝时令民入粟边万二千石者,赐爵大庶长。爵名。汉承秦制,实行二十级爵以赏功劳,其中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