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执行审判事务。下设学习审判员助佐之。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执行审判事务。下设学习审判员助佐之。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以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为劝农使,巡行州县,与吏民议定赋役。代宗广德二年(764)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知道选事并劝农宣慰使。宋太宗至道二年(996)置,
宋朝吏部侍郎铨别称。《宋史·职官三》:吏部“旧制有三司,尚书主其一,侍郎二员各主其一,分铨注拟事”,其后“凡文吏班秩品命令一出于中书,而小选院既不复置,本曹但掌京朝官叙服章、申请摄官、讣吊祠祭”。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1102—1106)中置,职掌同元丰库。官库名。见“元丰库”。
官名。南朝尚书省删定曹长官通称。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
官署名。五代后唐吏部置,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 轴、 朱胶等。 宋初属尚书省, 分设兵、吏、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置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
武官名。清末置巡洋长江舰队统领一人,以协都统充任,协助统制统领舰队。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五千匹为上监,置监一人,副监二人,丞二人。所属有主簿、录事、府、史、典事、掌固。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旗鼓拽刺,掌旗鼓之事。设详稳等职。
官名。西汉属大司农,主均输、斡盐铁及榷酒酷等,一说为主竹箭之官,有丞。东汉省。官名,汉置,为斡官之长,掌均输、管盐铁、主榷酤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
官名。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264)置,为诸王、公、侯、伯、子国属官。两晋、南北朝沿置。梁制,王国置者依国主地位高低,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其他则自选补。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九品上,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