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处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总理全省学务。三十二年,改为学务公所。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总理全省学务。三十二年,改为学务公所。
官名。简称验封司员外郎。明清吏部验封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296)改司封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州司官初不分曹
清代西藏官名。管粮,秩五品。见《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设官·西藏官制》。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职掌为管理粮食。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①西汉承秦制置詹事,管理太后、皇后宫事务,成帝时省并大长秋。哀帝即位,复置,分左、右,为恭皇太后、恭皇后宫中总管。后罢。②北魏前期置太子左、右詹事,分掌东宫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
官名。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州置司仓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州为郡,改司仓参军事为司仓书佐,主仓廪出纳。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初袁绍置,掌邺城东门。见《后汉书·袁绍传下》。武官名,三国时袁尚之将审配以其兄子审荣任之,掌守邺东门,位低于将军。《后汉书·袁绍传》:“(曹)操出行围,配伏弩射
古代的小军官.《新唐书·兵志》:“十人为火,火有长。火备六驮马。”唐府兵之制,以十人为火,置火长。
外交官员。由一国派驻在有外交关系的另一国的次于大使的外交代表,其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负责国际事务的交涉。民国政府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规定,民国外交官分全权大使、全权公使、代办使事三级。外交官名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始置,正五品,寻改名都水少令。唐朝罢。辽朝复置,为南面朝官。金朝于都水监、都水外监各置,从五品,参掌监务,兼管漕运。元朝都水监一员,置正五品。又有行都水监,亦置少监
女官名。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属女绣锦营,官阶为职同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