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置,为“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长官,见该条。
同“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参见该条。
官名。南宋置,为四辖之一。孝宗隆兴二年 (1164),令选通判、知县资序人充任。外补则为郡守,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计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门。十二监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四司为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为兵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置,总明观属官。凡玄、儒、文、史四科每科置二人。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 废。
官名。北齐太府寺大局长官, 属诸冶西道署。
即“东征都统所”。
官名。汉设此官,初属治粟内史,后属大司农,有长,有丞,主均输,管盐铁,榷酒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治粟内史》:“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诏举,杨绾及第。
官名。奉置,属中尉。入汉因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属执金吾,为都船令副贰,员三人。东汉省。官名,汉置,共三人,佐令掌治水。参看“都船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