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委任职技术人员任用资格

委任职技术人员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委任职技术人员:一、经普通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者;二、现任或曾任委任职技术人员经审查或考绩的人员;三、现任或曾任最高级委任职技术人员若干年以上经铨叙合格的人员;四、在立案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并在各官署曾任与委任职相当的技术职务四年以上著有成绩者;五、在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六、在认可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并在主管官署登记的营业场实习四年以上或继续担任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者;七、在认可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曾任与所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一年以上,较有成绩者,八、各种专门职业人员经依法领有证书并继续执行职务三年以上,成绩较为突出者;九、曾任有关技术的雇员五年以上,成绩优良者。

猜你喜欢

  • 一卿

    第一卿。《史记·韩世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

  • 指系在印柄上的丝带。依官爵品阶的高下,而用不同颜色的丝带作为标志。汉朝制度,皇帝、皇后用黄赤绶,黄、赤、缥、绿、绀五采(一说为黄、赤、缥、绀四采)、太子、诸王用纁朱绶,赤、黄、缥、绀四采; 相国用绿綟

  • 暴室

    官署名。汉朝设暴室,掌织作染练,属掖庭令。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室就诊,皇后、贵人有罪,也就此室,因此又称“暴室狱”。《汉书·宣帝纪》:“既壮,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曾孙因依倚广汉兄弟及祖母家史氏。”宋苏

  • 共工狱

    监狱名,汉置,掌监禁犯人。《汉书·刘辅传》:“上乃徙系辅共工狱,減死罪一等,论为鬼薪。”注:“师古曰:少府之属官也。”诏狱名。西汉少府所属有考功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共工,亦有诏狱,主

  • 额外笔帖式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即指定员之外所设者,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设有。详见“笔帖式”。

  • 夹签

    文书名。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即缮签说明,随本上报,请皇帝裁决。

  • 秃鲁

    即“秃里”。

  • 官吏泛称。在朝廷执政者称大臣,在君王左右侍御者称小臣。秦以后也沿用作为官吏、百姓对皇帝的自称或作为第一人称的谦称。1、君主属下的官叫“臣”。2、臣对君的自称;百姓对皇帝的自称。3、大臣。4、官吏的泛称

  • 州尹

    官名。汉置,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俸二千石,职如郡太守,掌治京都地区。有丞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官名。元制,上州置达鲁花赤、州尹各一人,秩从四品。其下设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

  • 漕曹

    官署名。主漕运,即将郡国粟运至京师或它郡。汉《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官署名,汉置,为外职诸曹之一,掌漕运诸事。其长官称漕曹掾,也简称漕曹;副长官称漕曹史,佐掾掌漕运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