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祠正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各一人,正八品,掌王府中祭祀、乐舞之事。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各一人,正八品,掌王府中祭祀、乐舞之事。
官名。唐置,掌侍卫,正五品上。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十六卫》。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置,以选人充任,为太医局次官。
武官名。唐置于左右监门卫,员额各二十人。参见“长上”。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无定员,从七品。与州同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例以鸿胪寺汉主簿、鸣赞、汉军九品笔帖式、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等升任。另恩拔副员就职者,可除授直隶州州判。官名。清代知
官署名。三国时魏置,为尚书诸郎曹之一,以侍郎、郎中、郎为主官。属吏有典事、令史等。晋及南朝不置。北魏复置,以郎中为主官。属吏有主事令史等。北齐尚书省诸曹分统于六尚书,吏部尚书统吏部、考功、主爵三曹。考
官名。北魏置,东魏沿之。《北齐书·封隆之传》: “兴和(539—542)初,(平阳太守封子绘)自郡征补大行台吏部郎中。”可与大行台吏部郎互称。参见“大行台”。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普通六年(525) 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 秩第十二班。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官署名。金置,掌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四年(1641)置,为武科名目,以选任武才,应付农民起义。诏下,无有应者。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副使之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七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