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案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医之事。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医之事。
指帝王在位。《尚书·周书·无逸》: “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官名。即太子左卫副率。
北洋政府时期的市制。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内务部公布市自治制,市分为特别市与普通市两种,特别市由内务部于认为必要时呈请设立之,除特别市之外,其余均为普通市。市自治团体以固有的城镇区域为区域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大夫的辅佐官吏。《管子·度地》:“大夫、大夫佐各一人,率部校长官佐各财足。”
官名。明朝鸿胪寺置,分左、右,各一人,从六品,同左、右少卿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中曾升为正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署名。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设置,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抗战开始以后,日军逐次侵入各省,其占领所至,常将省的地域割裂数份,因此战区各省省政府为谋求行政的贯通,于是有行署或
见“大都宣课提举司”。官署名。见“大都宣课提举司”。
见“笺”。
即“单车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