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令丞
官名,此为太医令与太医丞二官的合称。太医令,秦朝始设此官,汉朝沿置,掌太医。佐官有方丞一人,掌治疗;药丞一人,掌药剂。太医丞为太医令的佐官,助令掌医政。西汉时少府和太常二官署都置太医令,少府太医令所属太医给宫廷治病;太常太医令所属太医给百官治病。东汉时只少府置太医令。此后,魏、晋、北齐、隋皆置太医令。唐朝太医令属太常寺,为太医署的长官。《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刘强病)皇太后、陛下哀怜臣强,感动发中,数遣使者太医令丞方伎道术,络驿不绝。”
官名,此为太医令与太医丞二官的合称。太医令,秦朝始设此官,汉朝沿置,掌太医。佐官有方丞一人,掌治疗;药丞一人,掌药剂。太医丞为太医令的佐官,助令掌医政。西汉时少府和太常二官署都置太医令,少府太医令所属太医给宫廷治病;太常太医令所属太医给百官治病。东汉时只少府置太医令。此后,魏、晋、北齐、隋皆置太医令。唐朝太医令属太常寺,为太医署的长官。《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刘强病)皇太后、陛下哀怜臣强,感动发中,数遣使者太医令丞方伎道术,络驿不绝。”
金司天台所属未授职事者。员额五十人。《金史·百官志二》注:“未授职事者,试补管勾。”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见“内阁修书各馆”。
个人或有关政府机构向皇帝检举、弹劾官吏或贵族的罪状。
官署名。战国置。主管饮食的机构。《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五三页著录有战国铭刻“右䏭”之称。
工商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根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六月十日修正公布的《商品出口检验局暂行章程》规定,商品出口检验局各冠驻在地名以分别之,掌理出口商品的一切检验事务。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
县门下属曹。汉制,郡置议曹,属于散吏。县亦置门下议曹,《隶释》五《溧阳长潘乾校官碑》有议曹掾,《两汉金石记》一一《邰阳令曹全碑阴》有门下议掾。参见“郡议曹掾史”。
官名。又称“耤臣”。殷商置。《甲骨文合集》第五六○三片: “己亥卜,贞。令吴小耤臣。”官名。商代设此官,掌农事。实为农业奴隶的总管。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 (1380) 置,正二品,与左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同年即罢。详见“左御史中丞”。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其职掌原文阙载。贾公彦注:“在此者,盖察邦国之事,但官阙不可强言也。”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所属有掌察上士,正三命:掌察中士,正二命;掌察下士正一命。其员额、职
即“三司都理欠司”。